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2012年教师节慰问金发放事项的通知
各区教育局、财政局,市属有关学校:
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教师节慰问金发放的精神,现将2012年教师节慰问金发放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师节慰问金按每人150元的标准发放,范围为全市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,所需支出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。中央、省属学校教师节慰问金由市财政负担。
二、山区海岛教师的教师节慰问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,发放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,所需资金支出由市财政负担。
三、中小学班主任慰问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,所需支出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。
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教育 慰问金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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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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